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采购综合服务实体大厅窗台改造及采购设备(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及办公设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目录:中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09-08 点击率: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采购综合服务实体大厅窗台改造及采购设备(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及办公设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GDQX-16GY1CH807-01】
广东七星招标有限公司受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委托,于2016年9月7日就综合服务实体大厅窗台改造及采购设备(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及办公设备)项目(项目编号:GDQX-16GY1CH807-0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综合服务实体大厅窗台改造及采购设备(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及办公设备)
三、项目编号:GDQX-16GY1CH807-01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项目内容:综合服务实体大厅窗台改造及采购设备(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及办公设备);
2、数量:一批;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肆仟捌佰陆拾捌元整(¥1,484,868.00元)
4、详细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1、采购公告日期:2016年8月17日
2、采购公告媒体: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②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④肇庆市政府采购网(www.zqgpo.gov.cn);⑤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gzy.zhaoqing.gov.cn)⑥广东七星招标有限公司网(www.gdqxzb.com)。等媒体登载采购公告。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6年9月7日
2、评审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城区府前大街9号,肇庆市高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梁锦泉
4、评审委员会成员:梁锦泉、陈然、潘志明、梁健峰、李志东(采购人代表)。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如下: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技术及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推荐排名
比例70% 比例30% 100%
1 肇庆市四海里程科技有限公司 是 13.00 29.47 42.47 3
2 广东八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是 13.33 30.00 43.33 2
3 广东中投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是 50.33 27.66 77.99 1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广东中投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叶国军
中标金额:¥1,483,779.00元
交货完工期:2016年10月31日前完工
中标单位联系地址:肇庆市建设四路十三号天宁广场E栋十层1002写字楼
主要中标设备信息:
序号 分项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总价(人民币:元)
1 路由器 华为AR2240C路由器 1台 35000
2 六类双绞线 大唐电信
六类非屏蔽双绞线 15箱 880
3 拾音器 峰火吸顶式拾音器 20个 680
4 高清红外半球 大华DH-IPC-HDW3100高清红外半球摄像枪 20个 2230
5 高清网络硬盘录像机 大华DH-NVR高清网络硬盘录像机 1台 28600
6 24口PoE交换机 华为S2700-26TP-PWR-EI 24口PoE交换机 2台 32800
感谢各供应商对我公司采购工作的支持,请中标单位尽快与用户单位联系(三十天内)并签订采购合同;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落标,本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十、请中标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广东七星招标有限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
收 款 人:广东七星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二路支行
账 号:2017028809100007041
汇入地点:广东省肇庆市
财务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8-2712108
十一、采购人、采购办、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8-8391808
2、采购办联系方式:
采购办名称: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8-231315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6号电信大楼301-3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8-2712108
传真电话:0758-2721708
电子邮箱:gdqxzb@163.com
十二、文件公示:文件下载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七星招标有限公司(或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七星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