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肇庆高新区全面开放专项规划咨询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目录: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06-27 点击率: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肇庆高新区全面开放专项规划咨询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GDQX-18GX1DH611-01)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肇庆高新区全面开放专项规划咨询合作项目(项目编号:GDQX-18GX1DH611-01)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采购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项目名称:肇庆高新区全面开放专项规划咨询合作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够,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属于上述第_1_种情形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如下:
1、鉴于:①肇庆高新区管委会拟从全球、全国视野,借助国家级最高智库的力量和资源,准确对接国家动向、战略布局,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就肇庆高新区全面开放规划研究、国际合作平台搭建、优质资源引入等寻找供应商开展合作,切实探索切合肇庆高新区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对外开放的战略定位、主攻方向和突破点,努力把肇庆高新区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的新引擎。②全面开放规划研究方面,要立足肇庆高新区实际,以构建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重点机制、精准对接国家政策为切入点,以通道建设、平台搭建、环境优化、项目对接、机制体制创新为抓手,研究明确肇庆高新区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对外开放的战略定位、主攻方向和突破点;研究推动与香港、澳门、中亚、西亚、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合作共建产业合作示范区的实施路径和政策保障,研究多国在园区联合开发、产业政策同步、零关税政策等特殊优惠政策;研究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文化、体育、旅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途径,探索提升国际论坛、展会、赛事的层次和国际化水平的实施路径和政策措施;研究打造国际服务贸易新型网络平台的路径和措施,研究服务贸易便利化有效政策;研究如何发挥肇庆高新区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作用,如何深度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国家战略。③平台搭建方面,要结合肇庆高新区资源条件和优势产业,创办一系列重要的国际会议和高峰论坛,搭建招商引资和国际合作交流平台,为推动肇庆高新区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创造有利条件。④资源对接方面,要指导肇庆高新区及时了解国际经贸与产能合作的政策动向和投资信息,协助肇庆高新区推进与国际组织、外资企业开展合作,积极引导有实力的中外企业在肇庆高新区投资,对外搭建中外产业双向合作的创新平台,为肇庆高新区的产业发展和国际合作创造有利条件。⑤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是国家发改委直属正司级事业单位,是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联席会议成员,也是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单位,负责实施国家发改委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和企业,以及其他外国机构的合作项目;承办和管理发改委与外国政府建立的双边谈判及合作机制,组织开展双边政府和民间企业之间的国际交流;组织开展我国对外开放和海外投资政策等方面的研究;为国内外政府和企业提供有关规划与政策咨询服务;承办机关的外事接待和服务工作;办理出国考察、培训、访问等团组的外事手续;组织各类国际会议;参与兴办有关咨询顾问和会务类的经济实体。该中心在全面开放规划制定、政策研究、平台搭建、资源引入等方面具有高端的人才优势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是我国开放合作的顶尖智库。该中心是国务院确定的45个国际产能合作重点国家中30个国家的中方执行机构。
2、只有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才具备相关资源和条件就全面开放规划研究、国际合作平台搭建、优质资源引入等与肇庆高新区开展合作,肇庆高新区全面开放专项规划咨询合作政府采购来源具有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本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3、四、采购内容: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肇庆高新区全面开放专项规划咨询合作 1项
五、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采购人: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项目:肇庆高新区全面开放专项规划咨询合作
采购预算: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采购人采购理由属实,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业人员1姓名:杨雨苔,工作单位:肇庆市广播电视大学,职称:讲师
专业人员2姓名:梁兆海,工作单位:肇庆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职称:工程师
专业人员3姓名:梁绍龙,工作单位:广东工商职业学院 职称:高级工程师
六、拟邀请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白云路1号白云大厦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经营机构和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公示及登记时间
1.公示时间:自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4日
2.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
3.登记截止时间:2018年7月4日下午5:30时(北京时间)
九、登记方式
1、须提交的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法人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法人公章)。
2、提交地点:肇庆市端州三路6号电信大楼301-304室
十、采购人、监督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58-3639163
2、监管部门: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58-3648266
3、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七星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6号电信大楼301-3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小姐
联系电话:0758-2712108
传真电话:0758-2721708
电子邮箱:gdqxzb@163.com
广东七星招标有限公司
2018 年6月27日